加快构建中国特色“双一流”建设评价体系

2021-03-23 13:37:17
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就“双一流”建设成效评价工作答记者问时表示,成效评价是对建设高校及其学科实现大学功能、内涵发展及特色发展的多元多维评价,其设计与大学排名、学科评估及绩效评价等有显著不同。

“破五唯”要求贯穿成效评价

成效评价将“破五唯”要求贯穿全方位、全过程和各方面,充分体现“改进结果评价,强化过程评价,探索增值评价,健全综合评价”的改革导向。

一是开展多元多维多主体评价。坚持评价视角多元、评价内容多维,统筹自我评价、专家评价、第三方评价,按不同评价方面、不同学校和学科类型,以区间和梯度分布等形式,呈现建设高校和学科的综合评价结果。

二是突出质量、服务和贡献。坚决摒弃数论文、数帽子的做法,避免简单以条件、数量、排名变化作为评价指标。在人才培养评价中,突出学生代表作、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等结果。在师资队伍建设评价中,重点考察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学投入、社会服务贡献等。

三是优化评价手段和方法。实行水平评价与效益考核相结合、日常动态监测与周期评价相结合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议相结合,以动态监测积累的过程信息与数据为主要支撑,既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挖掘指标数据,也组织专家进行定性评议,既考察现有实力,也衡量在已有发展基础上的成长性及发展潜力,建设周期内尽量减少评价对学校的干扰,综合考察高校和学科的建设成效。

四是积极探索新的评价方式。探索建设成效国际比较,结合大数据分析和同行评议等,对建设高校和学科在全球同类院校相关可比领域的表现、影响力、发展潜力等进行综合考察。适时开展分类评价,研究建立建设高校分类体系,完善分类评价办法,引导和鼓励高校与学科在发展中突出优势,注重特色建设。

成效评价的重点是什么?

成效评价,由大学整体建设评价和学科建设评价两部分组成。大学整体建设评价,分别按人才培养、教师队伍建设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、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六个方面相对独立组织,综合呈现结果;学科建设评价,主要考察建设学科在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、教师队伍建设四个方面的综合成效。

成效评价的结果如何运用?

综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轮建设范围动态调整的主要依据。教育部、财政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综合评价结果,对实施有力、进展良好、成效明显的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,加大支持力度;对实施不力、进展缓慢、缺乏实效的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,减少支持力度。(总台央视记者 周培培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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