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特色普惠金融体系初步建立,到2020年9月末,全国金融精准扶贫贷款的余额已经达到了4.33万亿元,334个深度贫困县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全国贷款的增速4.22个百分点,增长是比较快的。全国扶贫的小额信贷累计发放是5038亿元,累计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1204.3万户次。
在农业保险方面,农业保险扶贫增贫扣面,到9月末全国备案扶贫专属农业产品993个,十三五期间农业保险累计为9840万户次建档立卡的贫困户、不稳定脱贫户提供风险保障9121亿元,累计为3031万受灾农户支付款项是230亿元。832个国家扶贫的开发重点县基础金融服务覆盖率已经达到99.66%。
第二、积极发展绿色金融,助力打赢污染防控的攻坚战。
银行机构建立健全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,将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纳入信贷管理的全流程,鼓励设立绿色金融专营的机构,积极发展绿色信贷、能效信贷和绿色信贷的资产证券化,支持绿色、低碳、循环经济发展,到今年6月末主要的银行机构绿色信贷贷款为12.1万亿元,同比增长了13.8%,占各项贷款的比重为9.7%。
绿色贷款不良率明显低于各项贷款的平均水平,在高风险行业我们还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的保险,不断提高覆盖率,“十三五”期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累计提供风险保障1685亿元,
第三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取得实质性进展。
金融资产盲目扩张得到根本的扭转,影子银行风险持续收敛,规模较历史峰值压降了大概20万亿元,不良资产处置大步推进,从2017年初到今年9月末银行业处置的不良资产超过之前8年的总和。金融违法腐败行为受到了严厉的惩治,一系列的非法重大集资案件、不法金融集团和中小银行机构风险得到了稳妥的处置。
互联网金融风险大幅压降,全国实际运营的P2P网贷机构由高峰时期的约5000家,我们逐渐压降,到今年11月中旬完全归零。大中型企业债务风险有序化解,房地产金融化、泡沫化的势头得到了遏制。地方政府的隐形债务风险初步得到了控制。
第四、金融开放进一步扩大。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,进一步扩大银行业、保险业高水平的双向开放。
2018年以来金融管理部门推出50余项开放措施,放宽外资准入条件和持股比例的限制,扩大业务经营范围,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已经基本完成。《外资银行条例》实施细则和《外资保险公司的条例》和实施细则都做了修改。 2018年以来外资银行和保险公司获批来华设立各类机构将近100家。与此同时,鼓励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保险机构优化全球的网络布局,在境外中资企业集中地有序发展,支持企业绿色低碳“走出去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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